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隆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隆昌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主要工作崗位
1.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2名。其中勤務警務輔助人員27名,限男性;文職警務輔助人員5名,不限性別。
2.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從事維穩(wěn)處突、街面巡邏、交通管理、戶籍管理、留置看護等工作任務。
二、待遇
1.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層級工資+崗位工資(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轉正定級后正常履職并月考核等級為“合格”及以上的,月平均工資不低于30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具體薪酬標準按照隆昌市公安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單位按規(guī)定購買養(yǎng)老、醫(yī)療(含生育)、失業(yè)、工傷保險、意外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3.試用期發(fā)放基本工資2100元。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隆昌市常住戶口(含應屆畢業(yè)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常住隆昌市人員;
2.自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政治思想素質(zhì)好,道德品質(zhì)操行好,具有忠誠、奉獻、吃苦、擔當精神,紀律觀念較強,服從組織分配;
3.勤務警務輔助人員需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警務輔助人員需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4.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7年11月7日-2005年11月6日期間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6.法律法規(guī)及公安機關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條件
1.烈士或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對應聘警務輔助人員本人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在內(nèi)江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自行辭職不滿1年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 因民事、經(jīng)濟等糾紛訴訟尚未解決的;
10.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shù)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jié),受到刑事處罰的;
11.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人有危害、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12.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人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13.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其他可能影響應聘者本人錄用后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
14.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本次考試報名均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隆昌市公安局融媒體中心(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169號,進公安局大門左側附樓一樓玻璃門辦公室)。
(二)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獲得學位的需提供學位證)、駕駛證、退伍證、技能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報名。
報考者如實填寫《隆昌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的各項內(nèi)容。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將按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資格。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報考者在報名后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因本人未領取準考證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的或者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考者與原用工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的,在正式聘用前,須解除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若未與原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予聘用。
特別提示:
1.報考者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報名;
2.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面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自己填錯聯(lián)系電話號碼、聯(lián)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lián)系不上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切勿遺失。
(四)職位調(diào)整
職位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聘用名額比一般不低于2: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隆昌市公安局根據(jù)報名情況可適當調(diào)劑招聘人數(shù)。調(diào)劑結果在隆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公告。
五、考試
考試內(nèi)容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范圍:《綜合知識》考試范圍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2014年9月28日發(fā)布的修訂后的《四川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為參考。
3.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加分政策:公安院校畢業(yè)生或退役士兵加2分;在公安院?;虿筷牁s獲嘉獎及以上獎勵者加1分;在部隊服役期間擔任班長以上職務者加1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考生加分總分值不超過3分。筆試加分均為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或筆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報考單位審核。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二)面試
1.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職位名額的2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該職位名額2倍的,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2.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具體事宜將在隆昌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體能測試
1.參加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設定達標標準,體能測試不達標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2.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測試項目:男生: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女生: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三項達標即為合格)。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1.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根據(jù)崗位招聘名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符合優(yōu)先招聘條件者優(yōu)先,條件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2.體檢標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人員還需滿足:口齒清楚,非色盲,無殘疾、駝背、明顯雞胸,面部無明顯缺陷或疤痕,無精神疾病或精神類疾病史,無重大家族遺傳病,以及無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疾病。
3.體檢費用由承擔體檢任務的醫(yī)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擔。
4.尿檢:體檢合格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局組織的尿檢,檢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二)審查
審查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和錄用人民警察政審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隆昌市公安局同意,可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在隆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核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聘用人員與隆昌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聘用的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nèi)需參加集中培訓和隨崗培訓并考核。培訓或者試用期內(nèi)考核不合格或者其他不適合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情況的,按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由隆昌市公安局負責招聘中的各項事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提供虛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報考者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筆試、面試、體測、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環(huán)節(jié),或應簽字確認而本人拒絕簽字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4.本公告由隆昌市公安局輔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2-3916801
隆昌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3日
原標題:隆昌市公安局關于2023年下半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PwEjJxyy32TXkJmG2RhN8g
(責任編輯:小今)